关于在我院师生员工中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

广师党办〔2016〕8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教学、教辅、机关单位:

日前,省委、省政府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今年扶贫济困日活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多献爱心。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粤教办函〔2016〕104号)精神,决定在我院师生中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焦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

二、捐款用途

按文件要求,全院师生员工募集的款项将全部用于金沙集团定点帮扶村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

三、捐款活动时间安排

1.6月21日—29日各单位自行组织师生开展爱心捐赠活动。

2.学院将于6月22日上午在工会教工活动室举行爱心捐赠活动启动仪式。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今年是我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第一年。通过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筹集资金,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对全面完成三年脱贫攻坚任务,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参与扶贫济困日活动,帮助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二)全面动员,奉献爱心

1.各单位要积极动员,做到层层发动、人人参与,为扶持贫困群众实现脱贫而捐款。

2.在发动教职员工捐款的同时,也要发动学生捐款;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出发,倡导“慈善在心、量力而为”理念,积极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同时将捐款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关注贫困人口,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

3.各单位可在6月30日前后,组织党员、团员和干部职工到定点帮扶村开展党团组织活动以及访贫问苦送温暖等活动。为使该项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如组织师生前往金沙集团定点扶贫村开展党组织活动的须向党委组织部提交活动申请,由组织部统筹安排。如组织学生前往开展团日和“三下乡”等活动的须向团委提交活动申请,由团委统筹安排。

五、加强管理,规范捐款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活动,不得下达捐款硬性指标,不得搞硬性摊派或变相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捐赠款项,确保捐赠款项精准上缴;各单位的捐款情况将在校园网公开公示。

(二)教师的捐款方式:在教职工自愿捐款的前提下,由捐款者在教工捐款汇总表(见附件1)上自主签署姓名、工资号和捐款金额,各单位汇总后请于6月30日(全天)将盖有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交工会郑伟老师处,电子版汇总表发到工会邮箱gjsgh@gpnu.edu.cn(联系人:郑伟,联系电话:38256615),工会汇总后统一提交财务处,从相关教工个人工资中扣取。

学生的捐款方式:收取现金。各相关单位请于6月30日(全天)统一将捐款款项交到校本部财务处,同时将财务处出具的代收款票据复印一份及学生捐款汇总表(见附件2)交学生处(联系人:沈雯婷,联系电话:38256672)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教工参与爱心捐赠活动捐款汇总表.xls

附件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学生参与爱心捐赠活动捐款汇总表.xls

党委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