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6﹞120号)文件转发,请教学单位根据候选人条件推荐适合人选,并于2016年6月27日上午12点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彩色工作照、详细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文档发至gdinrsc@163.com,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人上报。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选推选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6﹞120号)


人事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