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广师党委〔2016〕8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我院师德建设,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在全院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创建高水平应用型技术师范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6年度学校“十佳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热爱祖国,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积极进取,无私奉献。
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弘扬正气。坚持以学生为本,言传身教,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培养良好的思想品德。
4、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品格高尚,立德树人,尤其是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治学严谨,在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规范中起表率作用,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6、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7、近年来获得过校级 “十佳师德先进个人”和省级师德标兵称号的,原则上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推荐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在本分工会范围内可推荐1-2名候选人。
2、各分工会要广泛宣传这次评选活动的意义,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方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各单位所推荐的候选对象须征求被推荐对象的意见,经所在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3、学校将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十佳师德先进个人”人选并在校内公示。
4、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并表彰。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须认真填写推荐表(见附件),经所在分工会和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下班前上报学院工会(联系人:吴俊兰,联系电话:38256615),同时将推荐表的电子版发至:gjsgh@gpnu.edu.cn。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2、推荐表中的事迹材料必须具体真实,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工会 宣传部 人事处 教务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