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集团拟组织有关教师在7月份期间参加华南师范大学举办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补充到金沙集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教师;
(二)2016年以前进入金沙集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人员。
培训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四门主要课程及若干专题报告。
培训时间: 7月18-29日(7月30日全省统考)
1、报名方式:2016年6月17日前,请各有关单位下载附件报名表填报盖章后交到校本部行政楼三楼312室(师资科),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gdinrsc@163.com;
高等教育概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30元)
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7 (50元)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 (24元)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 (20元)
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以上学历的学员,在校期间修过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学业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者,只需参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培训。符合免修条件者,可凭毕业证书和成绩表(复印件)在报名时办理“高等教育学”及“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免修手续。
2、课程考核。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全省统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两门课程将在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参见当期课程表。
3、新教师岗前培训意义重大,教学管理严格,一般不予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