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近日,全国社科规划办发布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社科规划办自2015年起对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资助范围、选题来源和评审方式作出重要调整,请各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做好今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5年7月修订),用计算机填写,一式9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一式2份。
(3)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9份(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提交已完成稿全文),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中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3份。另外,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3份。
(4)期刊类成果应提供2015年出版的近期样刊一式9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3份;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3份。
(5)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3张。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自2015年起实行集中受理申报,一年评审一次。金沙集团受理申报时间为9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书》和信息汇总表(请按样表格式填写完整)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ssk@gdin.edu.cn。
其他事项请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告》有关要求办理。
校科研处联系电话:020-38256675
省社科规划办联系电话:020-83830154
附件下载(7项).zip
科研处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