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基金项目申请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教育部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各申报者应在3月1日前在申报系统内提交电子申请书,并打印好纸质版提交给各二级单位,先由二级单位组织专家(例如,二级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校内专家或校外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的内容包括:(1)选题;(2)课题论证;(3)研究基础;(4)研究团队;(5)格式形式等方面。

2.各二级单位在3月4日前把初审的意见报送至科研处(Word版 发送至 372412751@qq.com 李恒华老师 收),并同时反馈给申报者本人。

3.科研处也会同时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同步进行),并反馈给申报者本人;

4.申报者根据各二级单位的初审意见和科研处的初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完善,3月6日前在系统内提交最后的电子版,并在3月7日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最终版)。

科研处

201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