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12号,下简称《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把质量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并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一经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与有关管理规定者,将削减所在单位的后续年度的申报指标。
1.根据《通知》要求,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科研处)负责广东省区域内2016年度课题申报的集中报送工作(部属高校除外)。
2.普通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基础教育系统以地级市教育局为单位,在2016年4月11日前将审查通过的《评审书》与《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须以学校名称或地级市名称命名,并以打包的形式发送,汇总表需要排序),一并发送至jky37627887@126.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3.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我办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6份。《评审书》原件请在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以便识别。(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慧慧、黄黎露,电话:(020)37628711、37627887;传真:(020)37627742,邮箱:jky37627887@126.com,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907房,邮编:510080。
校科研处联系人:人文社科科李恒华(020—38256675)
2. 4月9日前将修改好的纸质材料(请多准备一份留底)提交到科研处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