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安排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目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需报送我院2016-2017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安排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目录。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填写 “2016-2017学年秋季、春季学期安排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并于4月22日前将纸质、电子版报送教材科。

注:2015-2016学年已经通过省教育厅检查合格的境外原版教材,“检查结论”处填“省厅检查合格”。

工作联系人:彭兴慧 电话:38256664。

教 务 处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