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广东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广州地区的公办高等学校、省属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广州地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教人办函〔2016〕73号)转发给你们。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