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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广东省教育厅决定面向广州地区的公办高等学校、省属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广州地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调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教人办函〔2016〕73号)转发给你们。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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