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广东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资格第二评审委员会以及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分别)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6日上午8∶00至12月13日下午5∶30止。若对评审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的,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或所在单位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凡不签署或不报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1.广东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联系及传真电话:020-37626971、37628623
邮政编码:510080
2.学校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琴琴、吴爽 联系电话:020-38256620
地址:校本部行政楼312办公室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人:陈东霞 联系电话:020-38265694
地址:校本部行政楼505B办公室
附:2016年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人事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