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金沙集团教育教学水平,建立和完善金沙集团骨干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成绩突出的典型,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青年英才(教学)”选拔与培养办法(试行)》(广师院﹝2016﹞581号)要求,决定开展金沙集团“青年英才(教学)”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在学校专任教师中进行选拔,选拔条件请参看《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青年英才(教学)”选拔与培养办法(试行)》(附件1)。选拔名额不超10名。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人根据“青年英才(教学)”选拔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青年英才(教学)”选拔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近五年来教学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一份)。
2、所在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请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选拔条件,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3、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4、评定及公示
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5、入选培养
入选“青年英才(教学)”的教师与学校签订培养合同,学校对入选者发放学术补贴。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教辅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选拔条件要求,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切实把学校急需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推荐出来。
2.有关材料(含《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青年英才(教学)”选拔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佐证业绩成果材料)请于12月12日(星期一)下午下班之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由各单位审核与原件相符。选拔推荐表电子文档请发邮件至电子邮箱:gdinrsc@163.com。
联系人:王琴琴 吴爽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青年英才(教学)”选拔与培养办法(试行)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青年英才(教学)”选拔推荐表
人事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