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会会议的通知

各硕士点:

开展导师培训是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与要求的重要体现。为帮助我院研究生导师尤其是新增导师熟悉研究生培养流程、明确导师岗位职责、权利和义务、提升指导能力,增强责任意识和育人观念,推进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学校决定召开2016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会,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全体硕士生导师;

2.有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

3.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

4.各硕士点研究生教学秘书;

5.拟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副高以上职称教师、青年博士;

6.研究生处全体人员。

二、时间地点

时 间: 2016年1月15日(周五)上午8:30-11:50,下午3:00-5:30

地 点: 讲学厅

三、培训内容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

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流程

3.优秀导师指导经验、方法交流

4.教育硕士及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培养

5.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践

6.政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经验、方法交流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硕士点务必通知本硕士点导师及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原则上不得缺席;因课程教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者,须向所在硕士点负责人请假并报研究生处备案案。

2.硕士生导师参加培训将作为审核导师招收研究生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

3.会议内容重要,实行签到制,请全程参加。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