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新增专业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科学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教育学院: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的精神,自2014年起,我院自行审核本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并报送材料至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备案。2016年我院“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心理学”三个专业需要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学位办相关文件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与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广师学位委〔201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分三级进行,分别是二级学院审核、专家评审和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二、材料及组织要求。相关二级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对照《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基本条件》(附件2)进行自查,认真组织各专业相关人员填报《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1),专业简况表中数据要求做到有据可查。

三、时间要求。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专业的评审时间于2016年3-4月份进行,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审核工作。

3月10日之前,“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心理学”三个专业的《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应填报完毕并发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邮箱,教务处将进行初步审核;

3月18日之前,相关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召开评审会,由二级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学建设科,电子档发送至教学建设科邮箱。

3月下旬,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组评审和学校学位委员会,具体时间按省学位办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四、“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心理学”三个专业各推荐4位本专业领域校外专家,要求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各专业填写《校外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5),于3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204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闫仙,联系电话:38256661。

邮箱:gsjyk@gdin.edu.cn

附件: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